丝路视觉: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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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
                                   《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
真查阅了公司相关资料,现对所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李萌迪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李朋辉先生、王秀琴女士、康玉路先生、丁
鹏青先生、岳峰先生、田万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康玉路先生担任公司财
务总监职务;王军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提名和聘任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
况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里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未解
除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李萌迪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李朋辉先生、王秀
琴女士、康玉路先生、丁鹏青先生、岳峰先生、田万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康玉路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王军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二、关于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公司结合
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和董事责任、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
行业薪资水平制定了相应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约束与
激励并重,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
津贴、非独立董事薪酬是合理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
标的实现,符合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津贴和非独立
董事的薪酬标准。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维满          王义华          胡联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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