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1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13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93,378,777股,占公司总股份410,020,631
股 的47.1632% 。通 过 网络 投票 的股 东 30人 ,代 表股 份 40,899,107股 ,占 公司 总 股 份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3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3,564,3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4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665,201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2.11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4,275,8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62,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275,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
对 0 股;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62,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4,275,8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562,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1,151,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54%;反对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437,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1,151,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54%;反对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437,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1,151,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54%;反对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437,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洁美科
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洁美科技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洁美科技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