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聚飞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聪伟 联系电话:0755-82805993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海峰 联系电话:0755-8280599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吕聪伟、林海峰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 2021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12 月 1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信息披露义务
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部门
内部审计部门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
现的问题等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展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露义务
义务
保债务等情形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
形
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
进行风险投资
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化或者风险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保荐代表人:
吕聪伟 林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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