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万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关
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巨荣云:
施丹丹:
黄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