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1-045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网络”)签署《BENELLI 领克联
名款合作协议》,公司拟将贝纳利(BENELLI)品牌的 TNT600 型号领
克联名款燃金弹头整车(以下简称“TNT600”)及相关零配件和精品
销售给浩物网络,预计交易金额 2300 万元。
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浩物网络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生、黄海燕女士、许兵先生、郭东劭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4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定的重大重组,没有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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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浩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KE89B4E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月明路1040号3层30495室
法定代表人:林杰
营业期限:2021-03-05至无固定期限
主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
发;电车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
发;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图
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家用电器销售;文具
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服装服饰零售;
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化妆品零售;鞋帽零售;日用家电零售;乐器
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艺美
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珠
宝首饰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茶具销
售;木制容器销售;玻璃仪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手推车辆及牲畜
牵引车辆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金属链
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
镜);家具零配件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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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品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纸制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钟表与
计时仪器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具
销售;搪瓷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日用百货销
售;皮革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洗
车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汽车新
车销售;乐器零配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
配件销售;箱包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
用杂品销售;电池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
装食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灯具销售;玩具销
售;钟表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化妆品批
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照相器材及望
远镜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日用品批发;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普通货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服装服饰批
发;鞋帽批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装
饰用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
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李书福为实际控制人。
浩物网络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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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 5920.04
净利润 - -876.50
净资产 - 123.50
注:浩物网络成立于 2021 年,因此 2020 年度无数据。
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浩物网络为本公司关联法
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社会公允价
格,友好协商确定,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
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
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钱江摩托
乙方:浩物网络
(一)总则
头”产品(以下称联名款产品)项目合作及之后采购产品和服务的基
本合同。
求与甲方另行签订,在实施之时受本合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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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作项目
品牌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单次最少起订量(台/次) 订单交期
贝纳利 新款黄龙领克联名款 TNT600 100 45 天
号领克联名款燃金弹头整车及相关零配件和精品。如在本协议期内有
产品品种调整,则以双方补充协议为准。
写:贰仟叁佰万元整。
(三)合作期限及合作方式
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四)订单管理、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印章确认方为有效,甲方自收到产品订购合同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签
字并盖章后以纸质文件形式回传确认。甲方按照乙方实际订货需求组
织交付,乙方按照实际交付数量结算货款。
(1)款到发货。
(2)货款结算方式为电汇、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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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经甲方书面特别授权,乙方不得将货款支付给任何甲方员
工个人或汇入个人账户,否则视为乙方未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
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将联名款产品发货后 15 日内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款询证函》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核对确认,如甲方延迟提供,则乙
方对账完成时间相应顺延。乙方对于甲方所提供的费用账单核对数据
有异议时,甲方需在 3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配合乙方解除异
议。如甲方无法在 3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则账单以乙方判定为
准。对双方每季业务往来账款进行确认,乙方应在收到当季征询函后
进行核对并签字、盖章确认,并于收到之日起 10 日内将确认后的原件
邮寄至甲方。对于有异议的账目,应立即与甲方财务部门进行核对、
确认。乙方逾期不确认、不邮寄、不提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该《往
来账款询证函》中的内容。
(四)交货与验收
卸载费、搬运费、运输保险等),若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等
损失由甲方承担。
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操作手册、保修书、售后服务
等文件。
乙方收货人员(含乙方授权收货人)必须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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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收货日期和数量并加盖乙方收货章。如货物验收有异议时,由乙方
签字确认,并以书面形式立即反馈给甲方,协商解决。乙方在送货单
上的盖章,不视为对产品质量的认可,仅对产品数量的确认。
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办理退、换货或维修。若双方对产品是否存在质
量问题产生争议时,双方同意由权威第三方的质量检验(鉴定)机构
进行检验(鉴定),相关费用由提出检验(鉴定)方先行垫付,事后
根据检验(鉴定)结果确定由过错方承担。
(五)质量保证
不得将退货产品、返修产品或非合法渠道产品发货给乙方。甲方提供
的产品质量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符合最新的国家标
准及行业标准(若没有相关标准的,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甲方制定
并经乙方认可的企业标准),不存在任何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
理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若违反该条约定的,甲方应召回该部分产品并退还乙方采购费用,
并向乙方赔偿该分产品对应金额的 10%作为违约金,该损失不足以弥
补乙方损失(如存在乙方向第三方用户赔偿补偿等费用)的,乙方有
权要求甲方补足。
品介绍中规定的功能和标准。如因产品功能不齐全或甲方未在产品故
障时及时提供维修服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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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有权拒绝接受该产品,在此前提下,该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
方承担。
全危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承诺:
(1)乙方有权停止销售并退货给甲方,甲方将及时采取警示、召
回等措施,因销售商品缺陷造成乙方向用户履行责任、承担义务的,
甲方应承担所有费用及乙方的损失。
(2)甲方明知销售商品存在缺陷,仍然向乙方提供或者未告知乙
方停止销售、召回等,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贰拾万元的违约金;
给乙方造成的商誉损失、行政罚款等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3)销售商品存在缺陷或者质量问题的,给乙方造成任何影响
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尽最大商业努力负责解决,如给乙方造成损失
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货。
资料。
(LYNK&CO )的品牌名称、商标标识、图形以进行联名产品的生产制
造、推广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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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后的售后服务相关工作(三包服务、售后维修等)。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销售本协议联名产品。
(BENELLI)品牌名称、商标标识、图形以进行联名产品的推广及宣
传。
真学习甲方品牌、产品、服务等相关资料及信息。
意。
(八)合同的终止及法律后果
反本合同的行为时,双方均可决定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 15 日书面通
知另一方,并且由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承担因提前终止合同给对方造
成的一切损失。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终止。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乙方应当在
不可抗力的事由发生之日起 2 日内通知对方,避免损失的扩大。“不
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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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
或部分义务。
及其他标准,并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15 日内,将用户资料、相关物品及
设备等全部交回对方。
(九)违约责任
甲方交货时,乙方如无理由拒绝接收货物。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
货,则应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方若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未付货款 0.5‰按日
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逾期交付车辆超过 10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承诺、保证或义务,而使另一方遭受任何诉讼、纠纷、索赔、处罚等
的,违约方应负责解决,使另一方发生任何费用、额外责任或遭受经
济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书面通
知方式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时限内停止违约行为,要求其消除影响。
(十)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条款有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
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解决。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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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浩物网络销售 TNT600,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和必要
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关
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
为。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
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
控制的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总金额为 484.49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浙江浩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贝纳利(BENELLI)品
牌的 TNT600 型号领克联名款燃金弹头整车(以下简称“TNT600”)
及相关零配件和精品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需
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本次公司向浙江浩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贝纳利
(BENELLI)品牌的 TNT600 型号领克联名款燃金弹头整车(以下简称
“TNT600”)及相关零配件和精品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本次交
易的内容合法有效,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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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
性规定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
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宜。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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