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复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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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1-053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及内容提示:
                         )2021 年 12
月 3 日、6 日期间,12 月 7 日、8 日、9 日期间及 12 月 10 日、13 日、
加,股票交易换手率较高。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
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
于对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
第 444 号)
       ,现就关注函中相关事项逐一进行说明如下:
   一、根据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9 号——上市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
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公司近期股价波动与公司基本面情况是否相符,是否
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如否,请充分提示风险。
   答复:在公司近期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经公司自查,确
认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且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更正或补充之处。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基本面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前
未发生重大变化,股价波动远高于公司基本面变化水平,但由于
未找到产品类型与业务模式特别相近的上市公司,无法与行业变
动趋势进行比较。同时,公司关注到近期二级市场对于《机动车
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第 2 号修改单(GB7258-2017)中,
关于 EDR(Event Data Recorder,即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产
品关注度较高。我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商用车行驶记录仪产品的研
发、生产制造、销售和增值服务等业务,目前暂无乘用车产品。
  二、根据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的
相关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
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答复: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书面函询,中国一汽书面回复
我公司:“没有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
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三、根据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的
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
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答复:公司近期未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对公司进行调研活
动,在接听投资热线、答复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等日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事项。
  四、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
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答复:经公司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确认,
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未发现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以上情况,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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