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迈赫机器
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赫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对迈赫股份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7 号)核准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9.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619.5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
《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1-10044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智能焊装装备系统及机器人产品升级扩建项目 18,964.00 18,964.00
智能环保装备系统升级扩建项目 18,380.00 18,380.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886.00 9,886.00
合计 47,230.00 47,230.00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适当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款项支付方式,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间,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背书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已使用资金。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具体流程如下:
采购等有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
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签订相关合同。
同规定确认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款项。
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
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内部资金申请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相关款
项,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台账。
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与银行承兑汇
票等额的募集资金书面置换申请,将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
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
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
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
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与募集资金进行
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
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
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不会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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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刘桂恒 胡剑飞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