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赛科技: 监事会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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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核查意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章程》、《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监事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有
关事项进行核查核实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意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有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11 名公司原
激励对象杨新、詹世敬、苏峰、黄映梅、何志杰(以上五位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吴秋辉、黄力、李旭东、邱文华、吉祥书、李南才(以上六位为预留部分激励对
象)因工作调动或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
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拟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73,500 股分别按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以回购价格 6.44
元/股和 8.08 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以及《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
       监事:秦   毅、杨    豪、黄   磊、沈宗涛、彭   浩、严谏群、陈瑞生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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