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除独立董事余鹏回避表决外,其他非关联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
则,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就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非关联独立董事认为:增加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非关联独立董事刘健成、李东方同意将《关
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关联独立董事余鹏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刘健成、李东方、余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