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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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1-66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决定注销公司回购专户
中全部股份92,973,035股,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及2021年12月17日披露
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63
号及2021-65号公告。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92,973,035股。具体总股
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日为准。本次注
销完成后公司将就上述事项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
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
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
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厦 5901 室
   联系人:孙献
   邮政编码:518045
   联系电话:0755-83735593、83735433
   传真号码:0755-83735566
   电子邮箱:dongban@e-huafu.com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
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
样。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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