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6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方案部分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
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达环保”或“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议案。
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议案,为保
证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上市公司拟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杭钢
集团所持有的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62.95%的
股份,拟向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集团”)发行股份购买环保
集团所持有的浙江省环保集团象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环保”)51.00%的股
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原交易方案”)。
公司拟向杭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杭钢集团所持有的紫光环保 62.95%的股
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方案”)。
二、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的原因
综合考虑象山环保的项目运营情况、盈利能力及其对于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后
盈利能力的影响后,公司董事会本着增厚上市公司收益的交易原则,审慎修订了
本次交易标的范围。最终,公司决定调整本次交易方案,将收购的标的资产范围
由紫光环保 62.95%股份和象山环保 51.00%股权变更为紫光环保 62.95%股份。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以原交易方案中标的资产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数据测算,本次交易方案
调整拟减少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
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 标的资产 交易作价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紫光环保 62.95%股份 91,542.56 351,295.33 119,081.26 51,639.25
调整前 象山环保 51.00%股权 4,155.30 8,695.58 2,046.35 6,487.92
合计 95,697.86 359,990.91 121,127.61 58,127.17
紫光环保 62.95%股份 91,542.56 351,295.33 119,081.26 51,639.25
调整后
总计 91,542.56 351,295.33 119,081.26 51,639.25
方案调整造成的差异 4,155.30 8,695.58 2,046.35 6,487.92
方案调整变动比率 4.34% 2.42% 1.69% 11.16%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拟减少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
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 2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15 号》等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四、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同意
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调整,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