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煤电”或“公司”)接
到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
团”)通知,郑煤集团于2021年12月16日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签署了《关于郑
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郑煤集团拟将其持有郑州煤电
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323177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9%)转让给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受让方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
法定代表人:李毛
注册资本:1943209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日
经营期限:50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6831742526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业;电
力、热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道安装与维
修;环境监测;招标代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管理与咨询
服务;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服务;有线电视安装;电影放映;
剧场营业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管理;机电设备修理;
承包境外工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安全仪器仪表的设计安
装;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
销售;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旅行社;居民
服务业;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
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件、
矿灯、轻(新)型建材、金属、非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
通风安全产品、金属构件、水泥、粉煤灰;批发、零售:焦炭、机动
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皮
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食品、预包装
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饮料、酒;卷烟、雪茄烟
零售(限分支机构)。
股东构成: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65.15%;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持股11.62%;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南省分行持股3.71%;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持股2.76%;中国信达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75%;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99%;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92%。
实际控制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省政府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
动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持有公司6323177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额的5.19%),郑煤集团持有公司70243928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
的57.65%)。郑煤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省政府国资委仍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取得郑煤集团所持公
司上述股份的行为尚须省政府国资委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
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郑煤集团》和《郑
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