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 2021-081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
—11:00,下午:2:00—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正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张旭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以下简称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
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征集人独立董事张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表决意见为同意。
张旭先生简历:
张旭,男,1951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浙江省石油化工
设计院镇海炼化等多个项目主项、分项和项目负责人;浙江省石化厅基建处副处
长、处长、资产财务处处长;浙江省石油化学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浙江新安
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 年
筹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任协会秘书长,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理事、省化工学会理事、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副会长。现任江苏吴中医药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
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将《关于<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 988 号,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4 日
至 2022 年 1 月 5 日
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4 日 15:00
至 2022 年 1 月 5 日 15:00。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三)征集程序
第一步: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
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
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 988 号
收件人:李锐
邮编:215124
联系电话:0512-65686153
公司传真:0512-6527008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
无效, 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
确认。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
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
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
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张旭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
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旭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或“画圈”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