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股份: 2021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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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总股本 93,944,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6,972,4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3,944,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
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 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12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2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郭少君、柯国民、郭静君、周德茂、郭璇风、郭秋洪、郭静璇、汕头市润盈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汕头市周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黄政生、程胜祥和刘根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
人(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
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
有关规定对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在本次权益分派后,将对上述股东的承诺
最低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45 号粤能大厦 4 楼
   咨询联系人:刘根祥、黄丹旎
   咨询电话:0754-87818668
   传真电话:0754-87818668
   电子邮箱:gdhx@hongxingmail.com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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