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博讯: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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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GUO
SONG 先生、LIU DAN 女士、刘镇先生、万波先生、王仁东先生、朱舫女士。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
以上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发现候选人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候选人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董事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
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成湘
东先生、吴悦娟女士、蒋培登先生。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未发现候选人有《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未发现候选人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和 《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
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是根据本地区同行
业上市公司的董事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效益制定的,方案的制定有利
于提高公司管理运作水平,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的发展,薪酬方案合理有效。我
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签字页)
     徐先达        高海军           郭雳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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