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就
公司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事,且提供了相关资料。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做了充分了解,与公司
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认真审核了相关资料。
所需,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往
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
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应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
赵国浩 王成方 韩灵丽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