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9,730,3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966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101,614,2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062%;参加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共3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41,344,5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份102,467,4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98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341,257,160股,反对票87,40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9744%。
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其中两名关联股东
彭寅生先生、陈飞彪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36,334,990股,反对票668,30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8017%。(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01,799,137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78%,反对票668,300股,弃权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