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58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
区中关村南三街 6 号中科资源大厦北楼 301)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彭原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议;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王 都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崔 东树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祝 继高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序号 票数 比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度。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李琦、孟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16 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大会的法律意见。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