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文化: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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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13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了支持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和发
展,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
及其子公司拟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原 193,498.49 万元担保额度基础
上,增加 5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费率不超过年化 2%,担保期限为三年,具体
以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
间为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
循环使用。
  海科金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
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学英、张军和刘芳彬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
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海科金集团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08 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31 号院 1 号楼 5 层 518
  法定代表人:沈鹏
  注册资本:273330.49 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二)海科金集团的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科金集团资产总额 2,431,924.32 万元,负债总
额 1,787,793.5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09,452.58 万元;2020 年度
营业总收入 482,126.8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489.68 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海科金集团资产总额2,757,732.11万元,负债总额
业总收入398,593.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292.16万元(未经审
计)。
  经核查,海科金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
  海科金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
资产”)100%股权。海科金集团和北京市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海商建”)于 2020 年 12 月签署了《关于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的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海科金集团将持有的海鑫资产 100%股权委托海商建
进行管理。海科金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及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
拟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的原193,498.49万元
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费率不超过年化2%,担保期限为
三年,具体以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
证责任期间为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
内连续、循环使用。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融资需要,关联方为公司
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1年年初至目前,公司与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借款余额为
余额为54,843.00万元,利息金额为1,380.99万元;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
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5,776.98万元,担保费用为1,991.62万元。自2021年年初
至目前,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0
万元,担保费用为225.18万元。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发展,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方收取的费用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本次关联交易
未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及子公
司的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在一定程度可缓解公司的资金压
力,整体风险可控。本次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和长远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融资情况,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
的需要,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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