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1-071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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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宇翔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
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副董事长吴永平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三)会议召开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 198 号马家龙创新大厦 B 栋 17 层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3,451,07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474%。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2,740,24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575%。
(三)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710,8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99%。
(四)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1,051,0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855,3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11%;
反对 595,7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8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55,3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孙庆凯律师、王国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