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达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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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在认真询问、积极调
查与沟通的基础上,现就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欧朋达科技有限公司事项具备可操
作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权转让金额参考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值,并经交易各
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欧朋达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事项。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玉华、宁清华、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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