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 江苏新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
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
         (国资发产权〔2013〕202 号)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
把握商业机会,控制投资风险,符合江苏新能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在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了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承诺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江苏新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