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1-101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城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地建设”);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
? 担保总金额:本次为城地建设提供担保 0.8 亿元,本次为香江科技提供
担保 0.12 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向城地建设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3
亿元;公司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2.965 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就全资子公司城地建设融资授
信事宜提供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为 0.8 亿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以下简称“交行”)就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融资授信事宜提供保证,担保金额
合计为 0.12 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向城地建设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3
亿元,累计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2.965 亿元。
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1-01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795687220Q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 5358 号 3 层 J404 室
法定代表人:谢益飞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6 日
经营范围: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
用建设工程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消防设施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地
基与基础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土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械设备、钢管的租赁,
预制构件、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4,011,992.38 601,179,656.86
负债总额 259,159,534.28 462,494,436.8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3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59,159,534.28 462,494,436.86
净资产 24,852,458.10 138,685,220.00
营业收入 242,290,958.17 614,819,457.13
净利润 744,696.93 56,332,761.9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89924074G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春柳北路 66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远
注册资本:20000.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07 月 18 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高压开关柜、
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光电转
换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及传感器、综合布线设备
的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钣金制造;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数据中心机房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安装和运维及数据机房产品的软件开发、
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20,004,332.44 4,997,930,921.74
负债总额 2,414,202,472.11 3,650,598,290.2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39,882,601.39 668,724,457.39
流动负债总额 2,414,202,472.11 3,650,598,290.25
净资产 1,305,801,860.33 1,347,332,631.49
营业收入 1,245,562,903.63 589,911,230.78
净利润 233,060,854.60 41,530,771.1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担保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
发生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期
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法
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
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1)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
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
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
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其具备偿债能力,经营活
动亦在公司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满足其日常经营所
需,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1-018、2021-046),
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5.265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7.6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