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 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26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内审负责
人杨柳女士的辞职报告,杨柳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
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杨柳女
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和管理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杨柳女士在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所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以及与会董事讨论,同意聘请张策先生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
就任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策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内审负责人简历
  张策先生,男,中国国籍。1977 年 2 月出生,财会专业大专学历,中级会
计师。1998 年 9 月至 2002 年 3 月,担任湖北省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02
年 3 月至 2002 年 10 月,担任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棉花公司财会股会计员;2002
年 11 月至 2010 年 3 月,担任晋江市益华纺织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财
务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担任福建希尼亚服装织造有限公司财务
部经理;2013 年 2 月至 2021 年 6 月,担任江西太阳陶瓷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张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
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情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宏达新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