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1-038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
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的议案》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
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拟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原为 67 个月,自 2016 年 6 月 8 日至 2022 年
长 12 个月,即至 2023 年 1 月 7 日止。
该议案关联董事韩孝捷、刘华、肖林寿回避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 6 名,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6 名。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
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
年修订版)》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到期,鉴于公司拟对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对投资管理模式、存续期限等要素进行
相应变更。
该议案关联董事韩孝捷、刘华、肖林寿回避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 6 名,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6 名。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 年修订版)》
及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同意控股子
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大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申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该笔授信期限 7
年;同意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通支行申
请新增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该笔授信期限 1 年。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
为邵武创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
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贷款期限 1 年。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前述议案三和议案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上海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冠城投资转让鑫卓悦 46%份额的议案》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鑫卓悦(平潭)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46%份额转让予福州卓越汇创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
民币 1.806 亿元。交易完成后,冠城投资将不再持有鑫卓悦财产份额。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冠城投资转让鑫卓悦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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