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会议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六、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
七、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十、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
利,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务和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扰乱股东大会秩序;
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组进行登记并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如超过3人,按持股数由多
到少排序,取前3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量由多到少排序;
股东大会议题无关的,大会主持人有权拒绝回答;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
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
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特别说明的情况外,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
投票表决时,应在所列议案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打“√”,不选
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会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议案一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
合,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者存在
关联关系的股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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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
定,特制定《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者存在
关联关系的股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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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委员候选人;
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者存在
关联关系的股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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