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宁维”、“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证上〔2021〕919 号)、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注册制下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 (以下简称“《承销规范》”)、
《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1〕212 号,
以下简称“《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
发〔2018〕142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
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
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
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
面,具体内容如下:
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下发
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
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
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23.28元/股(不含123.2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
除;拟申购价格为123.28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6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
购价格为123.28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6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1年12月14日
后到前剔除60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80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拟申购数量情况、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
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6.06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12 月 17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324.9999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
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
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
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
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 92.8082 元/股。根据《实施
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战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民生证券优宁维战略配售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324.9999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本
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7.7062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74%,初始战略配
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 287.2937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
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
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购。
况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
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
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
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
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
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
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2 月 21 日(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
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科创板、创业板、
主板等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科创
板、创业板、主板等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资,请认真阅读 2021 年 12 月 16 日(T-1 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和《证 券 日 报》上的《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
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引》(2012 年修订),优宁维所属行业为“F51 批发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F51 批发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18.28 倍(截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T-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104.09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T-3 日)发布的“F51 批发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超出幅度为 469.42%,有以下三点原因:第一,公司所销售的生命科学试剂包括以抗
体、抗体相关试剂为主的免疫学试剂,以及分子生物学试剂、细胞生物学试剂和生化
试剂等。生命科学试剂处于生物医药研发的最前沿领域,既服务于基础科研,又引领
基础科研向临床应用、药物研发等领域转化。近年来,为缩小与欧美发达国家在生命
科学领域的差距,国家对生物、医疗、药物开发和卫生健康等生物基础产业的支持力
度不断加大,而生命科学试剂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直接促进了生物科技的研究
进展和生物基础产业的发展;第二,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专注于以抗体为核心的生
命科学试剂领域,搭建了国内专业全面的生命科学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提供丰富的
产品和专业综合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专业一站式采购平台,包括特色产品组合和
应用技术方案、丰富的产品线和专业的综合技术服务,满足客户全方位的科研需求;
第三,凭借专业且全面的“优宁维-抗体专家”形象和良好的行业口碑、较强的品牌
影响力,公司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2017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业务订单量合计突
破 53 万笔,累计服务客户超过 9,700 家(覆盖科研人员超过 10 万名),公司自有电
子商务平台注册用户超过 9.22 万名。公司客户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高等院校(覆盖 92 所 985、211 大学);中国科学院系
统、中国医学科学院系统、中国农业科学院系统等科研院所(覆盖 454 所科研院所);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等医院(覆盖 498 所三甲医院);以及透景生命
(300642.SZ)、康龙化成(300759.SZ/03759.HK)、药明康德(603259.SH/02359.HK)、
恒瑞医药(600276.SH)等生物医药企业(覆盖 50 多家国内外上市公司)。优质且稳
定的客户资源为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充分保障。
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非前 EPS 非后 EPS 收盘价 率-扣非前 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0 年) (2020 年)
泰坦科技 688133.SH 1.3477 1.1997 219.16 162.62 182.67
平均值 162.62 182.67
数据来源:iFind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0 年扣非前/后 EPS=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3:《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联科生物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达科为已在新三
板终止上市,因此未纳入可比公司估值对比。
本次发行价格 86.0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04.09 倍,低于于可比上市公司 2020 年
平均静态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 86.0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04.09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
(T-3 日)发布的“F51 批发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18.28 倍,低于同行业
可比公司 2020 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
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
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
次新股发行。
为 363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6,976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
的 76.24%,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
初始发行规模的 2,093.07 倍。
者报价情况详见《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及附表。
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28,339.33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86.06 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186,463.34 万元,高于前述募
集资金需求金额。
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发
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有效
认购倍数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
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
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
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
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用募集资金 28,339.33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86.06 元/股,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为 186,463.34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26,911.62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
集资金净额约为 159,551.73 万元。
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
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1 年 6 月 3 日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
并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556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或“民生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优宁维”,股票代码为“301166”,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优宁维所属行业为“批发业(F51)”。
股,发行股份约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
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8,666.6668 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24.9999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报价
中位数、加权平均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
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7.7062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1.74%。
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 287.2937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576.4606 万
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4.0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552.5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5.9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
数量 2,128.9606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78.0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73.1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04.0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97.5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T 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
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
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
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86.06 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
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获配后在 T+2 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
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
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
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
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
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
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
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
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进行网下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年 12 月 1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
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
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
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
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
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
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21 年 12 月 15 日(T-2 日)
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
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
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
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
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
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5,5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
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
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
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
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
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
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
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
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
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
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
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 2021 年 12 月 21 日(T+2 日)8:30-16:00 足额缴纳认购
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
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
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
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
别缴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12 月 23 日(T+4 日)刊登的《上海优宁维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
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
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科创板、创业板、主板等板块的违规次数
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科创板、创业板、主板等板块
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12 月 21 日(T+2 日)公告的《网
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
(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
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一、(五)回拨机制”。
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1 年 12 月 9 日(T-6 日)披露于网站(巨潮资讯网,
网 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 券 日 报网,网址 www.zqrb.cn
和经 济 参 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
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
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
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证 券 日 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
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优宁维/公司 指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 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2,166.66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战略投资者 指根据战略配售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
配售协议的投资者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
网上发行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
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
网下发行 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
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
法人及其管理的自营业务或证券投资产品、符合
投资者 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交易的自然
人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指参加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为除参与网下询
价、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均持有
网上投资者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
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指符合《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网下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指初步询价中网下投资者申购价格不低于最终确
有效报价 定的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报价部分,同时符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
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
有效申购 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
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
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指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
T日 购数量进行申购和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
日期,即2021年12月17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 21,666,668 股,发
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
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86,666,668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
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
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7.7602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1.74%。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324.9999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根
据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7.7062 万股,约占
发行总数量的 1.74%,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 287.2937 万股将回拨至
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576.4606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4.0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552.5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5.9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
量 2,128.9606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
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 86.06 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86,463.3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约 26,911.62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159,551.73 万元。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
的使用计划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T-6 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
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
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的差额部分,将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T-2 日)
首先在战略配售和网下配售之间回拨。具体回拨机制如下:如果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小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首先
回拨至网下发行,《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初始网下发行数量相应增加;如果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等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则不进行回拨,初始网下发行数量不变。上述回拨
情况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
超过 50 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且不超过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网下投资者因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而被限售的 10%的股份,计入前述回
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
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
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T+1 日)在《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
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
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
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招股意向书》、《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提
T-6 日 示公告》等文件
网下路演
T-5 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询价资格申请材料
网下投资者提交询价资格申请材料(截止时间 12:00)
T-4 日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备案(12:00 前)
网下路演
初步询价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9:30~15:00)
T-3 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截止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2 日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确定战略
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T日 网下申购日(9:3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T+1 日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T+2 日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点 16:00)
T+3 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日(T-3 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 42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8,856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 16.43 元/
股-128.79 元/股,拟申购总量为 4,334,380 万股,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
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749.44 倍。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
详见附表。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见证律师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核查,
其中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承诺函、关
联关系核查表或其他核查资料,有5家投资者管理的6个配售对象为禁止参与配售的
关联方。上述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1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申报总量为
未按《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承诺函、关联关系核查表及其他核查资料的投
资者名单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1”的部分。禁止参与配售的
关联方具体参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2”的部分。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剩余的41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845个配售对象符合《初
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报价区间为16.43元/股-128.79元/股,申报总量为4,328,220
万股。
(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
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
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
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
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
拟申购总量的 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
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23.28元/股(不
含123.2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3.28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且申购时间同为2021年12月14日13:44:36:551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60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80个配
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43,80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
数量总和4,328,220万股的1.012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
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 417 家,配售对象为 8,765
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
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 4,284,420 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战略配
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2,717.75 倍。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报价中位数 报价加权平均数
类型
(元/股) (元/股)
网下全部投资者 98.2100 93.8856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
资金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
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
基金管理公司 98.0000 95.6515
保险公司 92.9500 86.8336
证券公司 100.0000 85.9849
财务公司 105.0000 105.0000
信托公司 102.5150 95.6925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 92.9600 96.8107
私募基金 99.9900 98.0393
(四)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发
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6.06 元/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78.0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73.1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04.0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97.5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
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五)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
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
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6.06 元/股。
本次初步询价中,有 6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789 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
未入围”的配售对象。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363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
个数为 6,976 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3,299,650 万股,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
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2,093.07 倍。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
情况”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
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
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
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
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
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
行配售
(六)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 “批发业”(F51),截止 2021 年 12 月 14 日(T-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8.28 倍。本次发行价格
日(T-3 日)发布的“F51 批发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469.42%,
有以下三点原因:第一,公司所销售的生命科学试剂包括以抗体、抗体相关试剂为主
的免疫学试剂,以及分子生物学试剂、细胞生物学试剂和生化试剂等。生命科学试剂
处于生物医药研发的最前沿领域,既服务于基础科研,又引领基础科研向临床应用、
药物研发等领域转化。近年来,为缩小与欧美发达国家在生命科学领域的差距,国家
对生物、医疗、药物开发和卫生健康等生物基础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而生命科
学试剂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直接促进了生物科技的研究进展和生物基础产业的
发展;第二,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专注于以抗体为核心的生命科学试剂领域,搭建了
国内专业全面的生命科学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提供丰富的产品和专业综合技术服务,
为客户提供专业一站式采购平台,包括特色产品组合和应用技术方案、丰富的产品
线和专业的综合技术服务,满足客户全方位的科研需求;第三,凭借专业且全面的
“优宁维-抗体专家”形象和良好的行业口碑、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公司积累了大量
优质客户。2017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业务订单量合计突破 53 万笔,累计服务客
户超过 9,700 家(覆盖科研人员超过 10 万名),公司自有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用户超
过 9.22 万名。公司客户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
大学等高等院校(覆盖 92 所 985、211 大学);中国科学院系统、中国医学科学院系
统、中国农业科学院系统等科研院所(覆盖 454 所科研院所);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
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
九人民医院等医院(覆盖 498 所三甲医院);以及透景生命(300642.SZ)、康龙化
成(300759.SZ/03759.HK)、药明康德(603259.SH/02359.HK)、恒瑞医药(600276.SH)
等生物医药企业(覆盖 50 多家国内外上市公司)。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为公司业
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充分保障。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前 EPS(元/ 后 EPS(元/ 收盘价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股) 股) (元/股) (2020 年) (2020 年)
泰坦科技 688133.SH 1.3477 1.1997 219.16 162.62 182.67
平均值 162.62 182.67
数据来源:iFind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0 年扣非前/后 EPS=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3:《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联科生物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达科为已在
新三板终止上市,因此未纳入可比公司估值对比。
本次发行价格 86.0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04.09 倍,低于于可比上市公司 2020 年
平均静态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 86.0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04.09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
(T-3 日)发布的“F51 批发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18.28 倍,低于同行业
可比公司 2020 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
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战略配售
(一) 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本
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
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
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与
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 2021 年 12 月 16 日(T-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及《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投资
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 战略配售获配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
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
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7.7062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1.74%。
(三)战略配售股份回拨
依据 2021 年 12 月 9 日(T-6 日)公告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本次发行初
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24.9999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根据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7.7062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74%。
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287.2937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四)限售期安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
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
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
价及有效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
购。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等信息,其中申购
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86.06 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
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
一次性全部提交。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
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
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
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备案。
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 2021 年 12 月 9 日(T-6 日)刊登的《初
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
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21 年 12 月 21 日(T+2 日)刊登的《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券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 日 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
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
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
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
当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T+2 日)16:00 前到账,该日 16: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
购。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
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
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
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
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
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所
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1166”,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
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
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
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
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
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
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开户行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4000023029200403170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44201501100059868686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41000500040018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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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777057923359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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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7559142241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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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44306628501815004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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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74410101919000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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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337010100100219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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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3891018800009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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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180101404000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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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4530200001843300000255
开户行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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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791701537000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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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1020825940100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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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001240001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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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000000501510209064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0039290303001057738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622296531012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1751696821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网站链接:www.chinaclear.cn-服
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
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
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
购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
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发行结果公告》
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T+3 日)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
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一配售对象
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金所有。
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
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其他重要事项
法律意见书。
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
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科创板、创业板、主板等板块的违规
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科创板、创业板、主板等
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五、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T
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
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
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与网上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86.06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
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9:15 至 11:30,13:00 至 15:00)将 552.5000 万股“优宁维”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
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优宁维”;申购代码为“301166”。
(四)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21 年 12 月 15 日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
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
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
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
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21 年 12 月 1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
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
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
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
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
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
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
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
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
超过 5,500 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
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
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
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
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
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
的计算。
(五) 申购规则
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
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5,500 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
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
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
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
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网上申购程序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投资者需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
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 日 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
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
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
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
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
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
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券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
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
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T+2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公布《网
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八)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12 月 21 日(T+2 日)公告的《网
上中摇号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
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九)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在 2021 年 12 月 21 日(T+2 日),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投资者放弃认
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12 月 23 日(T+4 日)刊登的《发
行结果公告》。
(十)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六、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
情况请见《发行结果公告》。
七、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
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
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八、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
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1 年 12 月 23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
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九、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本次向投资者网上
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690号1505室
法定代表人:冷兆武
电话:021-38939000
传真:021-38015116
联系人:祁艳芳
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电话:010-8512019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申报价格 拟申购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 备注
(元) (万股)
平安养老-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稳健
增长组合)
平安养老-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策略
配置组合)
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型产品(保额分红)委托投资资产管理计
划
嘉实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混合类组合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中国烟草总公司安徽省公司所属企业(合肥地区以外)企业年金计
划
上海青沣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
伙)
受托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受托管理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组
合
明世伙伴基金管理(珠海)有限公
司
宁波平方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宁波平方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宁波平方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宁波平方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宁波平方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宁波平方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宁波平方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增强型(寿
自营)委托投资管理专户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个分
红)委托投资管理专户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增强型(保
额分红)委托投资管理专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型产品
(寿自营)委托投资(长江养老)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太保安联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保安联委托建设银行长江养老专
户
上海泾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养老养生6号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
品安享利1号开放式权益型投资组合
富国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增强型(寿自营)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富国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增强型(个分红)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富国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权益类组合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价值均衡型
组合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合同1号
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型(个分红)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保额分红)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个分红)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国联安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型(保额分红)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深圳凡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凡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凡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凡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凡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凡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凡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凡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凡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凡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凡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凡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凡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凡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凡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凡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凡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凡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中邮永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邮永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成都朋锦仲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成都朋锦仲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国泰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混合类组合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天津渤海海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
售)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工银瑞信基金配置型债券投资组
合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型组合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建信基金-工商银行-建信人寿保险-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对外委托
资金资产管理计划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
建信基金公司-建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员工股
权激励理事会
天算量化(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伙)
混沌天成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
司
混沌天成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
司
天弘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科沃土沃鑫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科沃土沃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申万宏源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 申万宏源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申万宏源QFII价值尊享1号产
司 品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自由港1号私募证券投资
伙) 基金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量化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
伙) 资基金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量化精选6期证券投资基
伙) 金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杭州锦成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锦成盛宏观策略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意人寿企业过渡年金分红托管专户(场
内)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景顺长城基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相对收益组合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景顺长城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景顺长城基金公司
股票型组合资产
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多空对冲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分红
险)
景顺长城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
售)
景顺长城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混合类组合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景顺长城基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混合型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景顺长城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景顺长城基金股票
型组合
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武汉昭融汇利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武汉昭融汇利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武汉昭融汇利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武汉昭融汇利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配置型债券投资组合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众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众量资产知行通达股票多策略4号证券
投资私募基金
上海期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组
合
华泰柏瑞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指数型(保额分红) 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多策略灵活配置7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套利12号专项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套利11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灵活配置专项2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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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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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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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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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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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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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章幻方量化定制9
(有限合伙)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幻方量化定制23号私
(有限合伙) 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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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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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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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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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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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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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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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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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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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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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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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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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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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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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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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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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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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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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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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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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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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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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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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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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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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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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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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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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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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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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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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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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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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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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章幻方量化定制13
(有限合伙)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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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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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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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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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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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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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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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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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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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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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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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幻方红岭专享量化中
(有限合伙) 性8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幻方量化专享7号私
(有限合伙) 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章幻方沪深300量
(有限合伙) 化多策略1号私募基金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章幻方量化定制6
(有限合伙) 号私募基金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幻方量化定制16号私
(有限合伙)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风格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
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上海宽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宽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宽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宽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宽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易方达基金配置型债券投资
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易方达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混合类组合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易方达基金配置型债券投资组合
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多策略绝对收
益组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资产(易方
达)
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资产(易方
达组合)
前海开源沪港深农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上海青沣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
伙)
国寿安保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
售)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型组合资产管理合同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
定收益组合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混合型
组合资产管理合同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鼎锋弘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弘人南华青石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上海鼎锋弘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弘人南华青石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津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海津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海津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海津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海津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中兴汉广(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兴汉广(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兴汉广(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兴汉广(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兴汉广(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兴汉广(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兴汉广(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兴证资管-兴业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αDX—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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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型(保额分红)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南方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混合类组合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绝对收益组合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权益类组合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价值均衡型
组合
兴证全球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主动(万能险A2)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主动管理型产品(财富管家)委托投资资产管理合
同
兴证全球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寿自营)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兴全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权益类组合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证全
指组合资产管理合同
易方达基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绝对收益组合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价值
均衡型组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混合
型组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型组合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组合
汇添富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混合类组合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汇添富基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混合型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汇添富基金国寿股份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
售)
汇添富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
售)
上海同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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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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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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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33号私募投资
合伙) 基金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6号私募投资基
合伙) 金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15号私募投资
合伙) 基金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22号私募投资
合伙) 基金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10号私募投资
合伙) 基金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9号私募投资基
合伙) 金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32号私募投资
合伙) 基金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28号私募投资
合伙) 基金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12号私募投资
合伙) 基金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25号私募投资
合伙) 基金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1号私募投资基
合伙) 金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27号私募投资
合伙) 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证全指组
合
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金
华夏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金
华夏安泰对冲策略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产品(保额分红)委托投资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多策略绝对收益
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