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
真审阅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资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
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庆伟、姜卫东、高建忠、赵中元、丁宏、孙勇和
独立董事候选人辛茂荀、李英奎、王志林的履历等材料,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
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本次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重组完成后公司基于主营业务
发展情况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表决程
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俊鹏 辛茂荀 邓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