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
和《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所审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关于公司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厦门哈富矿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根据本次发
行方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构
成管理层收购。公司董事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公司管
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已达到 1/2;公司已聘请评估机构对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已聘
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管理层收购出具了专业意见。
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管理层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条
件和 批准程序,收购条件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
为,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_________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任 力
年 月 日
(本页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__ __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廖益新
年 月 日
(本页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_________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胡世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