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编号: 2021-107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符
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
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核实<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
事会认为: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
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
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本次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核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详见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修订稿)>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同意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修订稿)及摘要中部分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修改有利于公司继续发挥激励计划的作用,切实有效推进公司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2019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稿)>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为保证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后的顺利实
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特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修订稿)》对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对应内容一并进行
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摘要
中部分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修改有利
于公司继续发挥激励计划的作用,切实有效推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为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后的顺利
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特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修订稿)》对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稿)》对应内容一并进行
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