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1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6日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
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17)。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主
要安排如下:
内可通过选定主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分派计划,行权价格由3.87元/份调整至3.02元/份)
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规
定的行权窗口期确定行权日,由公司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股份登记
相关手续。
行权数量 占其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的
姓名 职务
(份) 比例(%) 比例(%)
唐睿 董事会秘书 126,000 30 0.002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59 人)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
“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
息。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