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作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定,合法有效。
认为:本次提名的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独立董事:林钢、陈建德、梅建平
(此页无正文,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
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林 钢 陈建德 梅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