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
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没有改变其资金投向,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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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梅 贾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