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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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1-088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2 日以邮件、
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二)本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对东莞显隆的管控力度,
提高公司对东莞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的决策效率,有助于公司在产品、市场、客
户、资金方面进行系统布局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签
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昊志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招商引资
合同>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项目有助于推动公司生产基地的区域合理布局,
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次项目不
会影响公司及东莞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
意公司实施本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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