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237 股票简称:美晨生态 公告编号:2021-093
证券代码:112558 证券简称:17 美晨 01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5日在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东路12001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经于2021年12月09日以书面、电
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
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窦茂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
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关于利润补偿事宜的确认书>的议案》
鉴于:2018 年 11 月 07 日,公司原大股东张磊、李晓楠与潍坊市城市建设
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共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涉
及的业绩补偿承诺事项,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半年度、2019 年半年
度专项审计报告,公司原大股东张磊、李晓楠应向公司指定的合并范围内的子公
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园林”)补偿合计 131,671,794.84
元。补偿方案如下:
原大股东张磊、李晓楠将其有资产处置权的位于昌邑市围子街道下小路 585
号价值 7,408 万元的不动产依法转让给公司指定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赛石园林,
抵偿原大股东张磊、李晓楠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应支付上市公司的补偿款中的
不动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原大股东张磊、李晓楠(或其指定的第三
方)承担。
原大股东张磊、李晓楠应在《关于利润补偿事宜的确认书》签署后 3 个月内
向公司指定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赛石园林现金支付 57,591,794.84 元,补足补偿
义务的剩余部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签署<关于利润补偿事宜的确认书>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4:30 在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东路
本议案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