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71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651,885,41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930,377,083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期。
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651,885,4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12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12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2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纬五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周建良、李晓海
咨询电话:0993-2908993
咨询传真:0993-2908993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