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
公司提供的资料,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兴财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
制人没有关联关系,能够保持独立性,既往中兴财的诚信情况良好。本次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中兴财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关于收购宇龙实业持有的中广核宇龙 48%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收购标的中广核宇龙的主要业务为天然气管道输送及供应、燃气配套设
施施工与安装,本次收购成功后,可以巩固并提升公司在河南省天然气市场的市
场地位,并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