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1-068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文化中心五楼会议室
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918,030,54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7.58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17,715,40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7.56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15,1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717,2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12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02,08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10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15,1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议案 1.00《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952,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5%;反对 77,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9,5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787%;反对 77,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2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郑海珠律师、丁世卓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