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63963 债券简称:中化债Y1
债券代码:175781 债券简称:21中化G1
债券代码:188412 债券简称:中化GY01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激
励对象吕建、封璟、杨月锋、李国华及苏凯现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以上 5 人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条件,其持有但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合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75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
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国际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中化国际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中化国际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化国际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7)。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原激励对象吕建、封璟、杨月锋、李国华及苏凯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上5人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拟将上述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7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5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647965);并已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
前述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5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2月20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 2,707,916,472 0 2,707,916,472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 58,000,000 -750,000 57,250,000
股份合计(股) 2,765,916,472 -750,000 2,765,166,472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
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
定;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及回购注销的安排符合《公司法》
《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在中登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已向中登公
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尚需就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履行后续信息
披露义务、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并办理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宜所涉的减资事宜。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