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
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采取
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指定媒
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表》。
象于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6 月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均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
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
范围,并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
记。
综上所述,在自查期间,公司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亦未发现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
励计划的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份变更明细清单》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