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 2021-062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 595 号 A 座五楼会议中心多
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
式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3,296,076 97.6413 2,736,853 2.358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序 数
号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
司光明食品集团上
海东平小镇农场有
限 公 司 100%股 权
及债权暨关联交易
的提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大会审议的提案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
限公司、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
司、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所作出的决议为普通决议,由出
席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黄屹跞、刘紫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
表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并公布表决结果,全部议
案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有效通过。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的《公司章
程》规定的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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