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1-069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6 名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4,7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解锁暨上市
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33%办理解锁,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
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本
次解锁事宜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调整<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
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44),首次授予 194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 9 月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2),预留授予的 29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 2020-019),5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 6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告编号 2020-021),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0 股,股权激励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同比例增加,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施完成。
案》
《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
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2),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873,180 股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上市流通。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7),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 106,260 股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上市流通。
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告》
(公告编号 2021-049),7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 135,350 股限制性
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7),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 838,530 股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市流通。
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激 授予后股票 资本公积金
授予股票数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励对象 剩余数量 转增后剩余
量(股)
人数 (股) 数量(股)
首次授予 2019 年 8 月 8 日 5.89 元/股 1,940,000 92 617,100 863,940
预留授予 2019 年 12 月 13 日 7.20 元/股 290,000 22 137,350 192,290
注:上表中的授予价格、授予股票数量、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际授予完成时的数据;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为该批次扣减已回购注销及已解锁股份后
剩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剩余数量为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该批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32),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873,180 股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上
市流通。
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7),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06,260 股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上市流通。
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7),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838,530 股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市流通。
二、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留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3%。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19 年 12 月 13 日,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自 2021 年 12 月 14 日届满。
(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条件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入 158,418.98 万元,较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0 年营 2018 年增长 46.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3%。 净 利 润 21,955.31 万
本激励计划中考核指标中的营业收入为公司各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数 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影 响 后 的 数 值 为
据,净利润为公司各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22,596.92 万 元 , 较
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费用后的数据。 2018 年增长 121.91%,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按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由考核工作 16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
解锁条件。
所示: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条件
考核等级 A B C
考核结果(S) S≥80 80>S≥60 S<60
解锁系数 100% 60% 0%
考核结果等级
激励对象只有在解锁期的上一年度考核为“A(优秀)
” 时可按照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上一
年度考核为“B(良好)”时则可对该解锁期内可解锁的 60%限制性股票
申请解锁;而上一年度考核为“C(不合格)
”则不能解锁。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在相关解锁期均满足全
额解锁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及股份上市的
相关事宜。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共计16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94,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单位:股
已授予的限制性 资本公积金转增后 本次可解锁限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授限制性股票比例
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
员、核心业务人员 16 人
注: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股权激
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同比例增加。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已达成,同意提请董事会办理2019年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1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的94,71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
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除因个人原因离职予以回购注销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外,其
余预留授予的16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各
项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等,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有利于强化公司与
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定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第二期
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16 名激励对
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
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
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解除限售手续。
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