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制定<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实施管理
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员工
股权激励实施管理办法》及其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
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制定公司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实施管理办法的事项,并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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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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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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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土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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