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121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马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并收取融资
担保费的议案》
公司由于重大资产重组而形成的关联担保,实质为公司根据已签署的担保合
同或协议继续对原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
金融机构债务履行相关担保义务。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拟与凯弦投资签署《关
于融资担保费的合同》,收费标准为:在担保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为京
汉置业及其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的(如有),担保费按担保合同金额
的年化率 1%收取;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为京汉置业及其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
担保费按担保合同金额的年化率 0.5%收取。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并收取融资担保费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马军先生、陈勇先生、
胡冉先生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班均先生就本议案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因上市公司对大股东
控制的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凯弦”)关联担保金额较
大,且深圳凯弦未能按期向上市公司支付重大资产收购尾款,两事项合计金额占
上市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大,且大股东目前财务状况不佳,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产生
重大财务风险。要求上市公司督促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解决深圳凯弦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故
对议案一投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陶久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日止。(相关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胡冉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陶久钦先生、蒋南先生、林斌先
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日止。(相关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并收取融资担保费的议案》《关
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简历:
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陶久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在读),香港大学整合实效管理硕士研究生。2019 年 7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曾任中共中央办公厅通信局秘书、金融街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000402.SZ)证券事务经理、金融街(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主任、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732.SZ)证券事务总监、中国奥
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83.HK)品牌总经理助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蒋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5,900 股,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师、注册税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曾任羊城税务师事务所税务顾
问、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财务部主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香
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林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800 股,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