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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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0 合力 01                   债券代码:149047.SZ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发行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园区涵中西路)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 “《募
               (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
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
意见以及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公司”或“发行人”)出
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
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
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本期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公司债券。
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经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1 月 19 日“证监许可【2020】150 号”文核准,公司获
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 定。
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
行专项管理。
起始日、起息日为 2020 年 2 月 28 日。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日。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
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 券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
踪 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级 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
将 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构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以及补充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营运资金,其中不超 20%的
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子公司补充防疫物资(红外测温仪、测温安检门、血氧仪等的
配套零部件)生产等流动资金。
     三、重大事项
   根据合力泰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告的《关于筹划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
合力泰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合力泰化工”)100%股权、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化物
流”)100%股权,国泰君安已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就上述事项出具《2021 年度第
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同时,合力泰于 2021 年
资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21)及《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日披露《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27)。
   根据合力泰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告的《关于出售资产预计产生关联交易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1-130),由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信息集团”)或其控制企业拟参与本次合力泰化工 100%
股权、新联化物流 100%股权挂牌转让的公开竞拍,作为潜在交易对手方,如电
子信息集团或其控制企业竞得上述标的,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公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转让持有的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化工”)100%股权、淄
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化物流”)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11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出售
资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21)及《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
信息集团”)或其控制企业拟参与本次合力泰化工 100%股权、新联化物流 100%
股权挂牌转让的公开竞拍,作为潜在交易对手方,如电子信息集团或其控制企业
竞得上述标的,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黄爱
武、郑澍、郑剑芳、马晓俊、林伟杰、李震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
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次潜在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
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潜在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商务中心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卢文胜
   注册资本: 863869.977374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17397615U
   经营范围: 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
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
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
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物业、酒店的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电子信息集团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 截 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电 子 信 息 集 团 的 总 资 产 为
为 4,524,247.92 万元,净利润为-344,531.37 万元。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电子
信息集团的总资产为 10,614,236.72 万元,净资产为 2,961,113.21 万元。当期营业
收入为 3,971,839.22 万元,净利润为 4,369.11 万元。
   关联关系: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经查询,电子信息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由于参与竞拍主体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实际结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合力泰化工、新联化物流 100%股权,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权属状况、评估情况、定价依据、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等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11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1-121)及《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尚未签署交易合同及协议。
本次交易具体协议和内容将在公开挂牌转让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签署和安
排。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有利于集中精力和资源聚焦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回
笼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合力泰化
工、新联化物流股权,合力泰化工、新联化物流股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对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将产生一定影响;本次交易将以公开
挂牌方式竞价确定出售价格,最终转让价格尚无法确定。
  六、本次交易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
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交易的
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挂牌时机、挂牌价格、产权交易所的选择等具体事宜;
  (二)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和文件;
  (三)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报批、挂牌手续办理等事宜;
  (四)在股东大会已经批准的交易方案范围内,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以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交易在产权交易所成交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与本次交易有关
的其他备案、登记事宜;
  (六)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
交易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未在上述
有效期内完成股权的交割,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
  七、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与该关联人电子信息集团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为 11.54 亿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控股股东或其控制企业通过公开竞标参与公
司资产出售,如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原则亦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出售资产有利于集中精力和资源聚焦主营
业务,有利于回笼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出售是通过产交所公开挂牌转
让,定价方式公平、价格公允;控股股东通过公开竞标参与公司资产出售,如构
成关联交易,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风险提示
  (一)电子信息集团或其控制企业拟参与公司本次挂牌转让资产,不构成参
与本次交易的承诺,是否最终参与竞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竞
价转让方式,电子信息集团或其控制企业是否竞得标的股权亦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方式竞价确定出售价格,最终转让价格尚无法
确定。本次交易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须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
  ”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电子信息集团或其控制企业拟参与本次合力泰化工 100%
股权、新联化物流 100%股权挂牌转让的公开竞拍,作为潜在交易对手方,如电
子信息集团或其控制企业竞得上述标的,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国泰君安作
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基于审慎原则并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
  国泰君安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其对发行人偿本付息的影响,并将积极
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爱亮
  联系电话:010-83939248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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