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霍振平先生为做好相关子公司管理工作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
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霍振平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聘任俞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俞雷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形。同意聘任俞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 蒋 锋 朱勇刚 范志军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