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审核,并已于 2021 年 2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 号)。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
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
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
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会同相
关中介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事项出具了相关说明、专项
核 查 意 见 及 承 诺 函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说明及承诺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之专项核查意
见及承诺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会后事项承诺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
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会后事项核查意见及承诺
函》(天健函[2021]1544 号)。
  公司将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兆丰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