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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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于2021年12
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
向本人提交了关于前述议案的相关资料,本人对该等资料进行了审阅
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江苏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新
增日常关联交易,拟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业务所需。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关
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本次拟审议的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
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
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陈良   蒋建华   魏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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