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 2021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本次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
要。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
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二、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属于日常业务范围。公司对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
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
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陈良 蒋建华 魏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