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交易的交易方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在认真审阅了
有关该等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后,于事前认可了该等关联交易,并在参与了董事
会会议对该等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的
议案时,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
价有偿的原则,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
常进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内容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我们在认真审阅了《关于子公司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有关文
件后,于事前认可了该等关联交易,并在参与了董事会会议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
表决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其表决程序合法、规
范;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子
公司闲置资源的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董事会提供的有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副总经
理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周雪林先生不存在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同意聘任周雪林先生为公司的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王全弟 郭华平 谢 单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